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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九游会首页入口各国自行车规范标准汇总对照表
J9九游会首页入口各国自行车规范标准汇总对照表1、-!各国自行车标准汇总对照表日本J I S英国B S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1定义1-1自行车1-2童车1-3座高1-1仅借人力驱动后轮,有两个 轮子的交通工具。1-2鞍座高度调整到最高位置 时,其高度仍未超过 635mm 自行车。1-3当自行车两轮成一直线并 与地面垂直时,鞍管的中心线 与鞍座面的交点至地面的距 离。1-1仅借人力驱动后轮, 有两个轮子 的交通工具。1-2鞍座高度调整到最 高位置时,其高度仍未 超过635mm的自行车。1-3当自行车两轮成一 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 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 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1-3跑车:用850mm孩童用635 850mm1-3
2、迷你车:用750mm孩童用650 750mm1-3轻快车:用750mm孩童用650 750mm1-3实用车普通用750mm, 20kg搬运车750mm, 20kg1-1为一种双轮且全由 人力驱动的车辆1-2轮距在640mm 及 750mm (含) 间之自行车1-3当自行车两轮成一 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 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 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1-1 CYCLE :是指至少 具有两个轮子且仅以人 力经脚踏传动的车辆。1-2 BICYCLE :是指仅 有两个轮子的CYCLE。1-3当自行车两轮成一 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 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 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1-1为一
3、种两轮或 三轮且由人力经机 械方式驱动前进, 以作为人员及物品 输送的工具1-3为一种车辆直 径达450mm、限制 最高体重50kg、单 人骑驶的自行车。1-1为一种以人 类肌肉力量推进 的两轮、单轨迹 的车辆。1-3正规自行车座 高必须大于635mm 的自行车。1-4正常骑驶状态1-4指骑乘者坐在车上双脚踩 脚踏,双手扶握把,鞍座与车 把均调整至骑乘者最舒适位 置。(如有手闸装置,双手应处 于随时可以制闸的位置)1-4指骑乘者坐在车上 双脚踩脚踏,双手扶握 把,鞍座与车把均调整 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如有手闸装置,双手 应处于随时可以制闸的 位置)1-4在正常骑乘状态下车把转动 角度须>
4、; 60以上,且把手套煞车 把手位置不得高于骑者之肩并须 易于操纵。1-4指骑乘者坐于车上 双脚踩脚踏,双手扶握 把,鞍座与车把均调整 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如有手闸装置,双手 应处于随时可以制闸的 位置)2机械性能要 求2-1装配2-1凡由消费者自行装配的自 行车,其所需的技能,应以不 超过一般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 能力为原则。2-1凡由消费者自行装 配的自行车,其所需的 技能,应以不超过一般 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能 力为原则。2-1必须确保牢固,不得有脱落、 松动等现象。2-1凡由消费者自行装 配的自行车,其所需的 技能,应以不超过一般 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能 力为原则。中国C N
5、S日本J I S英国B S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2-2锐边2-2凡骑乘者四肢有可能碰触 到的地方,不能有未经修剪的 金属毛刺或尖锐部分;冲剪金 属材料应予以卷边,冲剪过程2-2凡骑乘者四肢有可 能碰触到的地方,不能有 未经修剪的金属毛刺或 尖锐部分;冲剪金属材2-2不得有尖锐毛边.突出物等骑 驶时易刺伤的物体存在。2-2凡骑乘者四肢有可 能碰触到的地方,不能 有未经修剪的金属毛刺 或尖锐部分;冲剪金属2-2在正常骑乘操纵及 保养易被四肢接触的地 方,不得有暴露的尖锐 边缘。2-2自行车上所有 暴露边缘均须加倒 角,卷边或用其他方 法使其成为钝口。2-2暴露之边缘 不得尖锐或粗 糙。
6、中形成的快口 .毛刺和飞边等 均需修光。料应予以卷边,冲剪过程 中形成的快口 .毛刺和飞 边等均需修光。材料应予以卷边,冲剪 过程中形成的快口.毛刺和飞边等均需修光。2-3坚固性2-3自行车车架.车把.车轮.脚 踏.曲柄以及车闸等零件,经载 荷.刹车.路试等试验之后,均不 得有脆裂之现象.2-3自行车车架.车把.车 轮.脚踏.曲柄以及车闸 等零件,经载荷.刹车.路 试等试验之后.均不得有 脆裂之现象.2-3各部螺丝均须有足够长度及 强度,且于骑乘中不得有松脱现 象.2-3自行车车架.车把. 车轮.脚踏.曲柄以及车 闸等零件,经载荷.刹车. 路试等试验之后,均不 得有脆裂之现象.2-4五金件2-
7、4所有用以连接或紧固的螺 栓.螺丝或螺帽,在进行各项试 验中均不应破裂.松脱或失去 其连接或紧固的功能.2-4所有用以连接或紧 固的螺栓.螺丝或螺帽, 在进行各项试验中均不 应破裂.松脱或失去其连 接或紧固的功能.2-4螺丝锁紧后,突出尾端长度不 得大于螺丝直径,但有尾套尾塞 则不在此限.2-4所有用以连接或紧 固的螺栓.螺丝或螺帽, 在进行各项试验中均不 应破裂.松脱或失去其 连接或紧固的功能.2-5突出物2-5凡能与直径83mm.长250mm的圆筒状试验器中间 长75mm部分接触者,为暴露突 出物2-5以圆筒状试具找出高于8mm的突出物须符合下列规定T 3.2mmW 1
9、出物须 符合下列规定T 3.2mmW 12.7mmR 6.3mm2-5突出之零件及 构件如操纵杆端螺 钉末端突出达8mm 以上而未用护盖遮 住者,其突出物部 分之末端最大为25mm2-5倒角之R 3mm项目美国C P S C中国C N S日本J I S澳洲A S英国B S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2-6护盖2-6用来遮盖突出物使其不外 露,其应能承受6.8kg之力而不 脱落.2-6用来遮盖突出物使 其不外露,其应能承受7.0kg之力而不脱落.2-6车把尾端须以把手套或类似 之物包裹.2-6使用把手套拉脱力不得小于 7kg且不得回旋使用尾塞脱力不 得小于
10、3kg.2-6用来遮盖突出物使 其不外露,其应能承受7.1kg之力而不脱落.2-7限制区域2-7在自行车车架上管的上方,2-7在自行车车架上管2-7在车身垂直面两侧2-7在自行车车架上管由鞍座起至其前方 30mm不得 有突出物,但钢绳直径等于或 小于6.4mm,钢绳夹的材料厚 度等于或小于4.8mm者可安装 于上管.的上方,由鞍座起至其前 方30mm不得有突出物, 但钢绳直径等于或小于 6.4mm,钢绳夹的材料厚 度等于或小于4.8mm者 可安装于上管.各3mm距离之平行面; 把立管平行线mm; 鞍座前端相切线mm平行线;由鞍 座前端至把接头的连接 线,称限制区域,不得有
11、任何突出物.的上方,由鞍座起至其 前方30mm不得有突出 物,但钢绳直径等于或 小于6.4mm,钢绳夹的 材料厚度等于或小于 4.8mm者可安装于上 管.2-8螺丝长度2-8螺丝露出螺母之长度必须 受小于螺丝的限制.2-8结合后突出的螺丝 长度须小于螺丝之直径.2-8身体可触及处须小于 3.2mm2-8用于调整的螺丝未 暴露于正常骑乘状态者 不受此限。2-8螺丝锁紧后突出尾端长度不 得大于螺丝直径,但有尾套尾塞 则不在此限.2-8螺丝牙纹必须符合 JIS规定, 且精度须符合6H6G或3级配合。2-8锁紧长度须大于螺 丝长度,且突出长度不 得大于螺丝外径的1.5倍。2-8骑乘者身体可能触 及之处
12、除非加护盖外, 突出长度不得 3mm。2-8螺丝超出螺母之长 度应小于螺丝本身之直 径.项目美国C P S C中国C N S日本J I S澳洲A S英国B S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2-9钢绳尾端2-9钢绳尾端均应加护盖或特 殊处理,以防止丝股分散,护盖 应夹紧且须承受0.9kg拉脱力不得松脱.2-9钢绳尾端均应加护 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丝 股分散,护盖应夹紧且须 承受1kg拉脱力不得松 脱.2-9钢绳尾端均应加护盖或特殊 处理,以防止丝股分散,护盖应夹 紧且须承受1kg拉脱力不得松脱.2-9钢绳尾端均应加护 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 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 且须承受0.9kg拉脱力 不得松脱
13、.2-9钢绳尾端均应加护 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 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 且须承受0.9kg拉脱力 不得松脱.2-9钢绳尾端均应 加护盖或特殊处理 以防止丝股分散,护 盖应夹紧且须承受0.9kg拉脱力不得 松脱.2-9钢绳尾端均 应加护盖或特殊 处理,以防止丝 股分散,护盖应 夹紧且须承受0.9kg拉脱力不 得松脱.2-10钢绳擦伤2-10钢绳不可擦碰固定的车体 零件,且应沿着鞘管方向进出,以免发生擦伤.2-10钢绳不可擦碰固定 的车体零件,且应沿着鞘 管方向进出,以免发生擦 伤.2-10不得有多余松弛现象,余长 依各客户需求另定.2-10钢绳的安装,应保 证其被擦伤的影响最 小.3制动系统3-1
14、手闸握距自行车应装备前后轮制动装 置,或单装后轮制动装置.3-1自闸把销轴至闸把中心,其 间各点的握距须 89mm童车须 76mm3-1自闸把销轴至闸把 中心,其间各点的握距须 89mm童车须 76mm3-1从中点向开口端之3-1座咼330mm-470mm 握距 70mm3-1座咼 470mm-550mm3-1轮距760mm的自行车握距 90mm,一般 童车握距 75mm3-1从中点向开口断之 握距可略增大,最大增3-1自闸把销轴至闸把 中心,其间各点间的握距须 90nm童车须 76mm3-1从中点向开口端之3-1手闸握距不得 75mm童车握距不得 62mm.3-1自闸把 销轴至闸把 中心,其
15、间各点之握距须 90mm3-1从中点向开口端之握距可 略增大,最大增大量须 12.7mm3-1由开口端向内12.7mm 之间不受此限制.握距可略增大,最大增大量须 12.7mm3-1由开口端向内12.7mm之间不受此限 制.握距 80mm3-1座高500mm以上握距 95mm(闸把尾端外缘算起 40mm处,把 手套与闸把两端外缘宽度)大量须 12mm.3-1由开口端向内 12.7mm之间不受此限 制.(前刹车线装右侧, 后刹车线装左侧)握距可略增大,但除了 尾部20mm处之外不得超过100mm(前刹车线装右侧,后 刹车线从中点向 开口端之握 距可略增大, 但除了尾
16、部20mm处之外 不得超过100mm.(前刹车线装右 侧,后刹车线装 左侧)日本J I S英国B S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3-2制闸力3-2手闸制闸力:在离闸把开口 端25mm处,施加握力4.5kgf, 应能使闸皮触及轮辋表面.3-2脚闸制闸力:于脚踏处加力 制动,制动力与与脚蹬力相反,制动力与脚蹬力间差应v60 :同时应能独立运转不受驱 动机械位置及调整影响。3-2手闸制闸力:在离闸 把开口端25mm处,施加 握力4.5kgf,应能使闸皮 触及轮辋表面.3-2脚闸制闸力:于脚踏 处加力制动,制动力与与 脚蹬力相反,制动力与脚 蹬力间差应V60,同时应能独立运转不受驱动 机
17、械位置及调整影响。3-2手闸制闸力:在离闸把开口端25mm 处,施加握力(童车4.5kgf, 成车6kg)应能使闸皮触及轮辋表 面.3-2手闸制闸力:在离闸 把开口端 25mm处,施 加握力4.6kgf,应能使闸 皮触及轮辋表面.3-2闸皮在120 C预 热30分钟不得融化起 泡.3-2手闸制闸力:在离闸 把开口端 25mm处,施 加握力4.6kgf,应能使闸 皮触及轮辋表面.3-2闸皮在120 C预 热30分钟不得融化起 泡.3-2手闸制闸力:在 离闸把开口端25mm处,施加握力4.6kgf,应能使闸皮 触及轮辋表面.3-2 闸皮在 120
18、均。C预热30分钟不的丧失刹车功 能.3-3载荷试验3-3自行车整车在确定制动系 统正确调整后,于闸把尾端 25mm处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 向施力45.5Kgf,至少10次(如 所施力尚未达到45.5kg,闸把就已碰到车把,载荷到此为止), 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3-33-3自行车整车在确 定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 于闸把尾端25mm处正 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施力45.5Kgf,至少 10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45.5kg,闸把就已碰到车 把,载荷到此为止),制动 系统不得失去功能3-3自行车整车在确定 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于闸把尾端25mm处正 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施力45.9Kgf,至少10次(如所
19、施力尚未达到 45.9kg,闸把就已碰到车 把,载荷到此为止),制动 系统不得失去功能3-3自行车整车在确定 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 于闸把尾端25mm处正 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施 力45.9Kgf,至少10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 45.9kg,闸把就已碰到车 把,载荷到此为止),制动 系统不得失去功能3-3自行车整车在 确定制动系统正确 调整后,于闸把尾端 25mm处正对把手 套的平面方向施力 45.9Kgf,至少 10 次(如所施力尚未达 到45.9kg,闸把就已 碰到车把,载荷到此 为止),制动系统不3-3自行车整车 在确定制动系统 正确调整后,于闸把尾端25mm处正对把手套的 平面方向施力45
20、.9Kgf,至少 10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45.9kg,闸把就已碰到车得失去功能把,载荷到此为 止),制动系统不 得失去功能项目美国C P S C中国C N S日本J I S澳洲A S英国BS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3-4推拉试验3-4在自行车鞍座上加重至少 68.1kg,加力使闸把碰到车把,或 施力45.5kgf,向前后推拉,每次 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至少 77mm,共推拉6次,任何具有制 动功能的组件均不可松动。3-4在自行车鞍座上加 重至少68.1kg,加力使闸 把碰到车把,或施力 45.5kgf,向前后推拉,每 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 至少77mm,共推拉6次, 任何具有制动功能的组
21、 件均不可松动。3-4在自行车鞍座上加重至少 60.0kg,闸把尾端25mm处作刹车 状施力35kgf,向前后推拉,每次向 前或向后推拉距离至少80mm,共推拉6次.任何具有刹车功能的组 件均不可松动。3-4在自行车鞍座上加 重至少 68.1kg,加力使 闸把碰到车把,或施力 45.5kgf,向前后推拉,每 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 离至少77mm,共推拉 次,任何具有制动功能 的组件均不可松动。3-4在自行车鞍座上加 重至少70.0kg,加力使闸 把碰到车把,或施力 18.4kgf,向前后推拉,每 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至少 75mm,共推拉 1( 次,任何具有制动功能的组件均不可松动。3-5手闸性
26、 I N加拿大C A N3-6脚闸性能试 验3-6将车轮向前转动半至一圈 时,沿其切线方向于脚踏施力,随着脚蹬力由9.1kg逐渐增至32kg,其所产生的制闸力至少须 18kg.3-6制停距离取4次平均值,应 4.57m3-6将车轮向前转动半 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向 于脚踏施力,随着脚蹬力由9.0kg逐渐增至32kg, 其所产生的制闸力至少 须18.5kg.3-6制停距离取4次平均 值,应 4.57mC.V.最大齿速比=FR.V.最大齿CD=2.54* n速比*车轮直径3-6将车轮向前转动半 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 向于脚踏施力,随着脚 蹬力由9.2kg逐渐增至 31.6kg,其所产生的制 闸力至
27、少须18.4kg, 3-6制停距离取4次平 均值应 5.5m3-6将车轮向前转动半 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向 于脚踏施力,随着脚蹬力 由15.3kg逐渐增至 30.6kg,其所产生的制闸 力至少须15.3kg,3-6制停距离取4次平均 值应 5.5m3-6在脚踏中心点施力15.3kg,呈刹车状态15秒,重复10次,刹车系统 不得损坏.3-6将车轮向前转 动半至一圈时,沿其 切线方向于脚踏施 力,随着脚蹬力由10.2kg逐渐增至30.6kg,其间制闸力线制停距离取4次 平均值,应 5.5m3-6 当施 以 14.3kg/
28、km驱动扭 距时其驱动与刹停间角度需 60 C3-7童车脚闸性 能试验4转向系统4-1把立管插入 标记3-7随着脚蹬力由4.5kg逐渐增 加到23kg时,脚蹬力与制闸力 之比应不得大于 2:1.4-1把立管插入标记为一永久 性标示,应距离把立管的最下端 (不含乌司),至少为其直径之 倍距离.4-1把立管标记下端一倍直径 的长度上应保持与上端同强度2.54-1把立管插入标记为 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把 立管的最下端 (不含 乌 司),至少为其直径之2.5倍距离.4-1把立管标记下端一 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 与上端同强度.中国C N S4-1把立管插入标记为一永久性 标示,应距离把立管的最下端 含乌
29、司)至少为60mm以上.4-1把立管标记下端一倍直径的 长度上应保持与上端同强度 .日本J I S3-7随着脚蹬力由 4.5kg逐渐增加到23kg 时,脚蹬力与制闸力之 比应不得大于2:1.4-1把立管插入标记为 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 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 乌司),至少为其直径之 2.5倍距离.4-1把立管标记下端一 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 持与上端同强度.4-1把立管插入标记为 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把 立管的最下端(不含乌 司),至少为其直径之2.5倍距离.4-1把立管标记下端一 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 与上端同强度.4-1把立管插入标 记为一永久性标示 应距离把立管的最 下端(不含乌司),至 少
30、为其直径之65mm以上4-1把立管标记下 端一倍直径的长度 上应保持与上端同 强度.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4-2把横管4-2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车把两末端位置须与自行 车纵向轴对称,当鞍座处于最低 位置而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 把末端不可高出鞍座面400mm.4-2车把两末端须加覆盖物且 须能承受7kg的拉脱力.4-2车把之旋转左右角度不得 小于60 C .4-2车把须 506kg-cm,童车 距(锁紧扭能承受成235kg-cm 之扭距不得高于185kg-cm)无滑动或损坏现象.4-2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车把两末端位置须 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 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车 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把 末端不可高出鞍座面,当400mm.4-2车把两末端须加覆 盖物且须能承受 7kg 拉脱力.4-2车把之旋转左右角 度不得小于60 C .4-2车手须能承受成车450kg-cm, 童4-2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车把两末端位置须与自行车 纵向轴对称,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 而车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把末 端不可高出鞍座面 400mm.4-2车把两末端须加覆盖物且须 能承受7kg之拉脱力.4-2车把之旋转左右角度不得小于60C大于180C .4-2车把须能承受成车 500k
32、g-cm 之扭距(锁紧扭距不得高于 200kg-m)无滑动或损坏现象.车230kg-cm之扭距(锁紧 扭距不得高于 167kg-m) 无滑动或损坏现象.4-2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车把两末端位置须 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 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 而车把处于最高位置 时,车把末端不可高出 鞍座面400mm.4-2车把两末端须加覆 盖物且须能承受7kg之拉脱力.4-2车把之旋转左右角 度不得小于60 C .4-2车把须能承受成车 506kg-cm 童 车 235kg-cm之扭距(锁紧 扭距不得高于 185kg-m)无滑动或损 坏现象.4-2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车把两末端位置须 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 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车 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把 末端不可高出座垫面,当400mm.4-2车把两末端须加覆 盖物且须能承受 7kg 拉脱力.4-2车把之旋转左右角 度不得小于60 C .4-2车把须能承受成车 506kg-cm 童车 235kg-cm 之扭距(锁紧扭距不得高 于185kg-m)无滑动或损 坏现象.4-2车把两端内侧 连线车把两末端位 置须与自行车纵向 轴对称,当鞍座处于 最低位置而车把处 于最高位置时,车把 末端不可高出座垫 面 400mm.4-2车把两末
34、端须 加覆盖物且须能承 受7kg之拉脱力.4-2车把之旋转左 右角度不得小于 60C .4-2车把须能承受 成车506kg-cm童车 235kg-cm 之扭距 (锁紧扭距不得高于 185kg-m)无滑动或 损坏现象.4-2车把两端 内侧连线车把两末端 位置须与自行车 纵向轴对称,当 鞍座处于最低位 置而车把处于最 高位置时,车把 末端不可高出座 垫面400mm.项目美国C P S C中国C N S日本J I S澳洲A S英国B S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5脚踏构造5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称,左踏 左牙纹,右踏右牙纹.无法作固 定面则须具有双踏面及
35、止滑装 置,单踏面须有随时向的之功1能.5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装有定 趾器者可单面),其颜色为无色5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 称,左踏左牙纹,右踏右 牙纹.无法作固定面则须 具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 , 单踏面须有随时向上之 功能。5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5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称,左踏左 牙纹,右踏右牙纹.无法作固定面 则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单踏 单面须有随时向上之功能。5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装有定趾 器者可单面),其颜色为琥珀色且 须为嵌入型.5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 称左踏左牙纹右踏右 牙纹无法作固定面则 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 装置,单踏单面须有随 时向上之功能。5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5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 称
36、左踏左牙纹右踏右牙 纹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 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单 踏单面须有随时向上之 功能。5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5脚踏应左右各一 且对称,左踏左牙 纹,右踏右牙纹 .无 法作固定面则须具 有双踏面及止滑装 置,单踏单面须有随 时向上之功能。或琥珀色,童车可不装脚踏反 光器.(装有定址器者可单面),其颜色为琥珀色.(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 其颜色为琥珀色且须 有AS MARK标示.(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其颜色为琥珀色且须有BS MARK 标示.5脚踏前后须装反 光器(装有定趾器者 可单面),其颜色为 琥珀色6定趾器6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定在脚踏上,此种脚 踏可无须装踏面; 可装或不可装定趾 器的脚
37、踏则须踏面 与止滑装置.6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定在脚踏上,此种 脚踏可无须装踏 面;可装或不可装 定趾器的脚踏则须 踏面与止滑装置6定趾器应牢固的固定在脚踏上,此种脚踏可无须 装踏面;可装或不可装定趾器的脚 踏则须踏面与止滑装置6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定在脚踏上,此种脚 踏可无须装踏面; 可装或不可装定趾 器的脚踏则须踏面 与止滑装置6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定在脚踏上,此种脚 踏可无须装踏面; 可装或不可装定趾 器的脚踏则须踏面 与止滑装置6定趾器应牢固 的固定在脚踏 上,此种脚踏可 无须装踏面;可 装或不可装定 趾器的脚踏则 须踏面与止滑 装置7传动链条7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不应卡 住或咬合,其抗拉强
38、度在817kg 以上,童车636kg以上.7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 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抗拉 强度在817kg以上.7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不应卡住 或咬合,其抗拉强度在820kg以上, 也不可太松太紧,必要时得装调链7链条在链轮上传动 时,不应卡住或咬合,其 抗拉强度在 816kg以 上.7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 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抗拉 强度在817kg以上.7链条在链轮上传 动时,不应卡住或咬 合,其抗拉强度在817kg以上.项目美国C P S C中国C N S日本J I S澳洲A S英国B S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3链罩8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且前 端覆盖须 90 C,链罩应向后 伸展到
39、距后轮轴8mm处,后轮 前宽为链宽 2倍,尾端为链宽1/2,并能防止0 9.4mmL76mm圆棒,从自行车装链条的一侧 , 在与链轮法线 C范围内的任何方向上卡如链轮与链条的 上部啮合处.8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 罩,且前端覆盖须 90C,链罩应向后伸展到 距后轮轴8mm处,后轮 前宽为链宽2倍,尾端为 链宽1/2,并能防止0 9.4mmL76mm 圆棒,从 自行车装链条的一侧,在 与链轮法线C范围内 的任何方向上卡如链轮 与链条的上部啮合处.8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且前端覆盖须90 C ,链轮装外变速器或 弹簧张力盖(DISC)者不受此限.8单速自行车应装有 链罩,且前端覆盖须90 C
40、,链轮装外变速器 或弹簧张力盖(DISC) 者不受此限.8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 罩,且前端覆盖须90 C ,链轮装外变速器或 弹簧张力盖(DISC)者不 受此限.链条与链轮交点 至链罩距离至少须25mm.8单速自行车应装 有链罩,且前端覆盖 须 90 C,并能防止0 9.5mmL75mm 圆棒自链罩外侧任何 点试靠均不被带入9拔链挡盘9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防止因 调速不当或拔链器损坏时 ,造9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 防止因调速不当或拔链9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防止因调 速不当或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9多级飞轮应装有挡 盘,防止因调速不当或9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 防止因调速不当或拔链9多级飞轮应装有 挡
41、盘,防止因调速不9多级飞轮应装 有挡盘,防止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轮.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 嵌入或卡住后轮.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轮.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 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轮.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 嵌入或卡住后轮.当或拔链器损坏时 造成传动链条嵌入 或卡住后轮.挡盖直 径须大于后轮最大 齿外径20mm以上调速不当或拔 链器损坏时,造 成传动链条嵌 入或卡住后轮.10车胎10须以高 3.2mm字体塑上 建议压力,并充气达建议压力 110%再进行车圈试验,须承受205kg车胎不得变形.10须以高3.2mm字体 塑上建议压力,并充气达 建议压力 110%再进行 车圈试验,须承受205kg
42、车胎不得变形.10将车轮充气至指定胎压,水平放置,然后对车轮轴施加 200kgf垂 直负荷,经30秒后,车胎与钢圈结 合不得脱离.10充气至指定胎压放置48小时不得漏气.10使用者必须可由气 嘴直接量侧气压.10轮胎的建议充气压力 必须模塑在侧壁且入胎 后仍很容易识别.10充气至指定胎压 110%,放置5分钟后车胎 在钢圈上要保持原状.10依轮圈宽不同,须 符合下列压力32mm 以下,4.5BAR32-37mm, 4.0BAR37-44mm, 3.5BAR44-47mm, 3.5BAR 47mm以上,2.5BAR10轮胎的建议 充气压力必须 模塑在侧壁且 入胎后仍很容 易识别.项目美国C P
45、11-2施力204kgf保持30 秒,除去负荷装在车架上 运转应顺适,无粗糙感.11-2施力204kgf保持30秒,不得变形11-2施力18.2kgf于钢圈之一点1分钟,其变形量不可超过1.5mm.11-2施力204kgf保持 30秒,除去负何装在车 架上运转应顺适,无粗 糙感.11-2施力204kgf保持3( 秒除去负荷,装在车架上 运转应顺适,无粗糙感.11-2施力18.2kgf于钢圈 之一点1分钟,其变形量不可超过1.5mm.12花鼓12-1锁紧装置12-1 后轮:锁至 280-320kg-cm 之规定扭力,沿轮轴移出方向 对称地施加一个181kg的力,为时30秒,后轮轴与车架间不 得有
46、相对位移.12-1前轮:锁至240kg-cm之规 定扭力,须能承受173kg-cm之 拆卸力矩.12-1 后轮:锁至 280-320kg-cm之规定扭 力,沿轮轴移出方向对称 地施加一个181kg的力, 为时30秒,后轮轴与车 架间不得有相对位移.12-1 前轮:锁至 240kg-cm 之规定扭力,须能承受 173kg-cm之拆卸力矩.12-1后轮:锁紧扭力须能承受 280kg-cm 以上.12-1前轮:锁紧扭力在 200kg-cm 内于无安全华司之状态下,沿花鼓 轴取出方向施加 50kg的力,前轮 固定位置不可位移.12-1后轮:锁紧螺冒或 螺丝轮轴由手紧到全 部锁紧至少须转动 180。以上
47、12-1 前轮:锁至 240kg-cm之规定扭力 须能承受173kg-cm之 后退扭力.项目美国C P S C中国C N S日本J I S澳洲A S英国B S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12-2快卸装置 Q/R HUB PIN 及 Q/R SEAT PIN)12-2快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 位置而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 是否锁紧之标示,其锁紧力量 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12-2快速装卸装置应可 由调整杠杆位置而锁紧, 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 紧之标示,其锁紧力量应 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 印.12-2快速装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 杆位置而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是 否锁紧之标示,其锁紧力量应能于 勾爪或
48、接头压出花印.12-2快速装卸装置应 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 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 是否锁紧之标示,其锁 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 接头压出花印.12-2快速装卸装置应可 由调整杠杆位置而锁紧 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 紧之标示,其锁紧力量应 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 印.12-2快速装卸装置 应可由调整杠杆位 置而锁紧且须有指 示杠杆是否锁紧,之 标示,其锁紧力量应 能于勾爪或接头压 出花印.12-2快速装卸装 置应可由调整 杠杆位置而锁 紧,且须有指示 杠杆是否锁紧 之标示,其锁紧 力量应能于勾 爪或接头压出 花印.12-3前轮毂拴牢 试验12-3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 冒,应在手指旋紧的情形下再 转松36
49、0此时沿平行前叉开 槽方向施力11.3kg,前轮毂不得 脱离前叉,Q/RPIN不受此限.12-3先松开前轮毂锁紧 装置螺冒,应在手指旋紧12-3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 应在手指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12-3先松开前轮毂锁 紧装置螺冒,应在手指12-3先松开前轮毂锁紧 装置螺冒,应在手指旋紧12-3先松开前轮毂 锁紧装置螺冒,应在 手指旋紧的情形下 再转松360 ,此时沿 平行前叉开槽方向施力11.3kg前轮毂 不得脱离前 叉,Q/RPIN不受此 限.的情形下再转松360,此 时沿平行前叉开槽方向 施力11.3kg前轮毂不得 脱离前叉,Q/RPIN不受 此限.360。此时沿平行前叉开
50、槽方向施 力11.3kg前轮毂不得脱离前 叉,Q/RPIN不受此限.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360 ,此时沿平行前叉开槽方向施力11.3kg前轮毂不得脱离前 叉,Q/RPIN不受此限.的情形下再转松360,此 时沿平行前叉开槽方向 施力11.3kg前轮毂不得 脱离前叉,Q/RPIN不受 此限.13鞍座13-1限制尺寸13-1以鞍座面与鞍官中心线为 基准,鞍座.鞍座支架或鞍座附 件等任何零件均不应超出鞍座 面以上125mm.13-1以鞍座面与鞍管中 心线为基准,鞍座.鞍座 支架或鞍座附件等任何 零件均不应超出鞍座面13-113-1以鞍座面与鞍官中心线 为基准,鞍座.鞍座支架或鞍座附 件等任
51、何零件均不应超出鞍座面 以上170mm.13-1以鞍座面与鞍官 中心线为基准,鞍座.鞍 座支架或鞍座附件等 任何零件均不应超出13-1以鞍座面与鞍官中 心线为基准,鞍座.鞍座 支架或鞍座附件等任何 零件均不应超出鞍座面以上125mm.13-1座垫须为但座且其长度不得 350mm鞍座面以上125mm.以上125mm.日本J I S英国B S德国D I N加拿大C A N13-2鞍管13-2鞍管插入标记位置应与鞍 管的最低端至少有其直径的二 倍距离.13-2鞍管插入标记位置 应与鞍管的最低端至少 有其直径的二倍距离.13-2鞍管插入标记距鞍管的最低 端应不得少于60mm.13-2鞍管插入标
52、记位 置应与鞍管的最低端 至少有其直径的二倍 距离.13-213-2鞍管插入标记 位置应与鞍管的最低端 至少有其直径的二倍距 离.(由竖杆全圆处底部 往上量起,且须为永久不 可磨灭记号)13-2鞍管插入标记 距鞍管的最低端应不得少于65mm13-2鞍夹头水平向 伸臂不得超过130mm13-2鞍管插入标 记距鞍管的最 低端应至少为 其直径的2.5倍 最小高度应不 少于50mm.13-3鞍夹头调整 及载荷试验13-3鞍夹头应能将鞍座固定于 任何位置,并能调整鞍座,使在 正常情况下均不得移动 扭 力一般185kg-cm STING RAY.锁紧 型为 型240kg-cm SEAT P OST CLA
53、 MP 185kg-cm.13-3在鞍座前端或后端 25mm 向下施加67.5kg(童车22.5kg) 垂直力或22.5kg(童车7.5kg)水 平力,座垫均不得歪斜或位移(锁紧扭力如上)14反光器14-1反光器的一 般要求14-1前为无色,后为红色,脚踏 为无色或琥珀色,侧边前轮为 无色或琥珀色,侧边后轮为无 色或红色.14-1以任意方向将自行车卧至 地面,反光器及反光器架均不13-3鞍夹头应能将鞍座 固定于任何位置,并能调 整鞍座,使在正常情况下 均不得移动.锁紧扭力一 般型为185kg-cm STING RAY 型240kg-cm SEAT P OST C LAMP 185kg-cm.1
54、3-3在鞍座前端或后端25mm 向下施加 67.5kg(童车 22.5kg)垂直 力或 22.5kg(童车 7.5kg) 水平力,座垫均不得歪斜或位移(锁紧扭力如上)14-1在鞍管后方应装有 红色反光器,鞍座于最低 位置时,反光器上缘距鞍 座面中心距离不得小于 76mm,投射角度不得超 过 90513-3各部螺丝须能承受至少 200kg-cm之扭力.13-3鞍座须能承受300kg-cm的水 平力不得位移(锁紧扭力不得大于200kg-cm)13-3在鞍座前端或后 端25mm向下施加68.4kg(童车 22.4kg)垂直力或23.0kg(童车11kg)水平力,鞍座均不 得歪
55、斜或位移(锁紧扭力不得大于185kg-cm)13-3鞍夹头应能将鞍座 固定于任何位置,并能调 整鞍座,使在正常情况下 均不得移动.锁紧扭力一 般型为185kg-cm STING RAY 型240kg-cm SEAT POST C LAMP 185kg-cm.13-3在鞍座前端或后端25mm向下施67.5kg(童 车 22.5kg)垂直力或22.5kg(童车 7.5kg)水平 力,座垫均不得歪斜或位 移(锁紧扭力如上)日本J I S英国B S德国D I N加拿大C AN14-1鞍管后方应装有红色反光器 鞍座于最低位置时反光器上缘距 鞍座面中心距离不得小于 投射角度不得超过90 514
56、-1脚踏应装反光器 踏面可只装后方外76mm,除固定,余则前后都14-1在鞍管后方应装 有红色反光器,鞍座于 最低位置时反光器上 缘距座垫面中心距离 不得小于 76mm,投射 角度不得超过90514-1在鞍管后方应装有 红色反光器,鞍座于最低 位置时反光器上缘距座 垫面中心距离不得小于 76mm,投射角度不得超 过 905可与地面接触,前反光器位置 须高于车轮,后反光器位置底 部须高于轮轴上端距座垫面中 心须 75mm,侧反光器位置其 中心应离车圈内线如利用反光胎替代侧反光 器J9九游会官方网站,该反光胎须圈成一连续圆 周.14-1反光
57、器角度为90 5 14-1反光器及反光器架固定力 锁于车架上为7kg30秒,其他部 分为5kg30秒不得松动变形.14-1脚踏应装反光 器,除固定踏面可只装后 方外,余则应前后都装.14-1前可装前白色反光 器以增,安全投射角度不 得超过905装.14-1前可装前白色反光器以增安 全,投射角度不得超过 90+514-1反光器及反光器架固定力锁 于车架上为7kg30秒,其他部分为 5kg30秒,不得有10。以上的变形.14-1每一车轮应装侧 反光器,前轮为琥珀色 后轮为红色,其中心距 轮圈内缘应在76mm以内.14-1脚踏应装反
58、 光器,除固定踏面可只 装后方外,余则应前后 都装.14-1前可装前白色反 光器以增安全,投射角 度不得超过90 5 14-1所有反光器均须 符合AS规定且标示于 上.14-1车轮须装由两侧均 可看见之白色或之 侧反光器,须相同颜色或 以距车胎外缘10cm内有连续折回性反光材料 之车胎替代.14-1脚踏应装反光 器,除定踏面可只装后方 外,余则应前后都装.14-1如无前灯则须配备 白色前反光器,投射角度 不得超过90514-1所有反光器均须符 合BS规定且标示于上.项目美国C P S C中国C N S日本J I S澳洲A S英国B S德国
59、D I N加拿大C AN14-2反光器试验14-2冲击试验:将反光器放在 预热至50+5烤箱内一小时,用 直径0 13mm钢球自0.76高处 落下,不可有凹陷或破坏.14-2压力试验:须能承受 17.2kn/m2(2.5psi)密封水压 15 分反射器内须无水气存在.15路试15-1车胎充气至最高压力,体 重68.1Kg的人以24km/H骑驶 6.4km(程包括五次越过 30m长 木栓路面,木栓高25mm,宽 51mm,与轮胎接触面为12mm*12mm*45 ,木栓间间 隔为1.8m),各部零件不可失效 或松脱。15-1体重68.1kg充气至 最高压力,24km/h骑驶6.4km,其中一段须包括 在30m长内饰有木栓之 路面五次各部零件不可 失效或松脱(木栓25mm, 宽51mm, 接 触12mm*12mm*45,间 隔15-1骑驶时自行车之驱动必须滑 顺不得有杂音,掉链,变速不滑顺 或零件松脱等现象.15-1体重68.1kg充气 至最高压力,24km/h骑 驶6.4km,其中一段须 包括在30m长内饰有 木栓之路面五次各部 零件不可失效或松脱(木栓 25mm,宽 51mm, 接触面15-1体重68.1kg充气至 最高压力,24km/h骑驶6.4km,其中一段须包括 在30m长内饰有木栓之 路面五次各部零件不可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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