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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发改局对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政策宣传
聊城市东昌府区发改局对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政策宣传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发改办价格〔2024〕237号文件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日前,东昌府区发改局召开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东昌府区各街道、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电公司、各社区、相关物业企业、充电设施经营单位等单位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对动电车充电收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对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进行合规指引,对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进行了工作安排。要严格落实价费分离和有关电价政策。全区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居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执行居民用电,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会议强调,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实行明码标价,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j9九游会国际真人-AG官网、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企业的查处力度,规范集中充电收费行为,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企业充电收费做到公开、透明。(井业腾 何广奇)